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通过此类监测发现药品安全信息,以指导临床和公众安全使用药品,与因药品质量引起的问题并不相同。
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852799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为637份;其中,新增和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为145769份,占报告总数的17.1%,与2010年基本持平。
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来源中,医疗机构仍占主体,达到了83.1%,企业和个人的报告比例分别为13.7%和3.2%。年度报告特别指出,药企的报告比例仍然不足。
“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在安全意识方面仍不强。”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颜敏指出,“而且,企业目前的专业监测能力仍显不足,部分监测责任不得不由政府的监测中心来分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相关新闻
![]() |
[2015/8/31] |
![]() |
[2015/8/28] |
![]() |
[2015/8/27] |
![]() |
[2015/8/17] |
![]() |
[2015/8/10] |